关于开展“中国梦·我的梦”征文大赛的通知
为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“中国梦”的一系列重要讲话精神,扎实开展“我的中国梦”主题教育活动,市委宣传部、市文明办和市教体局决定,在全市组织开展“中国梦·我的梦”主题征文大赛。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:
一、征文主题
中国梦·我的梦。
二、征文对象
凡在新郑工作、生活、学习的干部、职工、军人、学生和普通市民均可参赛。
三、征文时间
2013年6月20日至2013年10月31日。
四、征文要求
(一)征文作品要紧扣征文主题,围绕中国人民坎坷追梦历程的深刻启示,围绕新中国成立以来特别是改革开放三十多年来的辉煌成就,围绕“黄帝故里——新郑”深厚的历史文化底蕴、新郑精神和沧桑巨变,结合自身学习、工作、生活、创业和成长经历,阐释自己对“中国梦”的认识和畅想,尽情书写自己的美丽梦想,抒发自己热爱祖国、热爱家乡的情怀,展现自己奋发向上的精神境界。
(二)征文内容要以自己的真实感悟和亲身体会为主,以小见大、见微知著,用文字记录和表达爱国之心、强国之愿、报国之志,强化对自身责任和使命的认识,树立以实干兴邦精神奋力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光荣梦想。
(三)征文提倡深度思考,观点积极向上,作品题材、风格不限。字数控制在2500字以内。
(四)征文作品须是原创的首发稿,文章著作权须属于作者本人。参赛者投稿数量不限,作品不予退还。
五、投稿方式
征文来稿于2013年10月30日前报送至文明办,发送电子邮件、邮局投递、直接报送均可。征文请注明作者的姓名、单位、职业、联系方式等。
六、征文评审及奖项设定
组织专家评委对投稿征文进行评审。评审分成人组和学生组两个组别,分别评出一等奖5名,二等奖10名,三等奖20名,入围奖若干名。对获奖者颁发荣誉证书,并给予一定的物质奖励。
七、作品使用
优秀作品将以主题演讲形式进行宣传,编纂成文集出版发行。同时,在新郑政府网和新郑宣传网上进行集中展示。
中共新郑市委宣传部 新 郑 市 文 明 办
新郑市教育体育局
2013年6月20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