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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河南检察职业学院2011年度院级教改立项课题申报工作的通知(转发)

作者:   来源:太阳成集团tyc122cc      发布日期:2011-11-06   浏览:

各系(部):

为认真贯彻落实教育部《关于全面提高高等职业教育教学质量的若干意见》(教高[2006]16号)文件精神,深化教学改革,促进专业建设与课程建设,调动广大教师参与教改研究的积极性。经院领导研究决定,启动2011年度院级教改立项课题申报工作,现通知如下:

一、院级教改立项课题的范围

院级教改立项课题主要范围是高职院校办学思想的研究,各专业的人才培养模式、课程体系、教学内容、教学方法和教学手段改革以及教学管理改革的研究与实践等。教务处拟订《河南检察职业学院2011年度院级教改立项课题指南》供选择立项课题时参考,项目申报人可依据《课题指南》自由选题。

二、申报院级教改立项课题的工作要求

1、为了保证院级教改立项课题的质量,申请人一般应具有讲师以上职称的专业技术人员。其他人员应由两名相关专业副高职称以上人员进行推荐,推荐信包括对课题组的队伍情况、科研基础、科研条件保障、成果预测等内容作出评价。

2、院级教改立项课题实行课题主持人负责制。项目主持人只能主持一个项目,一般不得同时作为其他项目组成员,课题参与人员一般在5人以内(含主持人)。项目组成员至多作为2个项目的成员。

3、已主持院级教改立项课题者,须通过结项鉴定后,方可申报 2011年的院级教改立项课题。申报者应填写《河南检察职业学院教学改革研究立项课题申报书》(见附件2)。

4、院级教改项目研究周期为1年。凡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课题研究的,课题主持人需要填写《河南检察职业学院院级教学改革研究课题结项报告书》,并连同该课题的研究成果一并报送到教务处。凡在规定的时间内没有完成或无法完成课题研究的,课题主持人必须提前申请“延期”或“中止”课题研究。课题研究完成后,根据有关课题管理的规定,提供相应的结题材料。学院将统一组织结项评审工作。

三、课题选拔原则

1、对我院教育教学与发展具有一定的理论和实践意义,研究成果具有较强的科学性、创新性、前瞻性和实用性的课题优先选拔。

2、有突出的创新意识和较大的改革力度;结合我院整体教学情况进行改革的课题;强调研究成果对推进我院教学改革发展具有现实意义和价值。

3、符合高职教学发展规律,对深化高职教育教学改革、提高人才培养质量具有积极作用。

4、有明确的研究目标、清晰的研究思路、整体的研究方案和经费使用计划、明确的预期成果。

四、院级教改立项课题的经费资助

为了提高我院教学质量,推动教学改革,保证课题承担人开展课题研究的时间和条件。学院对批准立项的课题经费予以资助。课题经费应专款专用,以确保立项课题的研究进度与质量。

五、院级教改立项课题的评审与公布

学院教学指导委员会将按照“公平、公开、公正”的原则择优立项能够促进学院教学改革、促进专业建设的研究课题。经学院教学工作委员会研究决定后,进行公示。

六、申报报送材料要求

申报2011年度院级教改立项课题须报送以下材料:

1.《河南检察职业学院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立项申报书》一式两份。(要求用A4纸打印,正文字号为宋体、五号字,左侧装订,)并报送电子版。(可将电子版发送至邮箱:zhangshengying88@163.com)。

2.相关证明材料一份:课题负责人和主要参加人员学历、学位证书复印件,近两年内教育教学改革方面的主要成果,包括与课题有关方面的获奖证书复印件,正式发表的论文复印件或出版的教材著作原件等。

材料请于2011年11月15日前报送至教务处。

联系人:张胜英

联系电话:0371-69970092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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