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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给予赵帅峰等九名同学严重警告处分的决定

作者:   来源:太阳成集团tyc122cc      发布日期:2011-10-21   浏览:

关于给予赵帅峰等九名同学

严重警告处分的决定

赵帅峰(学号:200910220261),太阳成集团tyc122cc2009级1309班学生,住9514宿舍;

张博(学号:200910220243),太阳成集团tyc122cc2009级1309班学生,住9516宿舍;

张君仁(学号:200910220215),太阳成集团tyc122cc2009级1309班学生,住9518宿舍;

李军辉(学号:200910220299)、李亚凯(学号:200910220308)、王博(学号:200910220337)、王东洋(学号:200910220339)、王会军(学号:200910220343)、马三星(学号:200910220321),均为太阳成集团tyc122cc2009级1501班学生,住9521宿舍。

经查:上述9名学生在国庆节放假期间私自改动通本宿舍电表线路,被学院后勤服务中心在排查学生公寓电表使用情况时发现。此行为严重违反了《河南检察职业学院学生公寓管理》第十七条关于用电安全之规定,在学生中造成恶劣影响。为严肃校纪,教育本人,现依照《河南检察职业学院学生违纪处分规定(试行)》第十四条第六项之规定,决定给予赵帅峰、张博、张君仁、李军辉、李亚凯、王博、王东洋、王会军、马三星九名学生严重警告处分,并责令每人支付100元的惩罚性赔偿金,以儆效尤!

河南检察职业学院太阳成集团tyc122cc

二〇一一年十月十日